贪污罪中的公共财产主要指以下几类财产:
1. 国有财产;
2.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;
3. 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;
4. 在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、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,也视为公共财产。
这些财产因其所有权或管理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,并被用于公共目的,因此受到法律保护,任何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这些财产的行为,均构成贪污罪